“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出自清代文学家蒲松龄的文言短篇小说《狼》(节选自《聊斋志异·狼三则》第二则),意思是“(屠户)才明白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引诱敌人的”。这句话揭示了狼的狡诈本性,也标志着屠户从被动防御到主动识破计谋的转变。
上下文衔接
此句上承屠户杀狼的经过:屠户在麦场柴草堆下持刀对峙时,一只狼“犬坐于前”,“目似瞑,意暇甚”,屠户趁机“暴起”杀之;转视柴草堆后,发现另一只狼正“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遂断其股毙之。下接作者议论:“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点明“狡诈不敌智慧”的主旨。
作者与作品背景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淄博)人,清代著名小说家。他出身于败落的地主家庭,屡试不第,71岁始成岁贡生,一生以塾师为业,穷困潦倒却笔耕不辍。《聊斋志异》是其耗时四十余年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通过花妖狐魅故事针砭时弊。《狼三则》共三则故事,均以屠夫与狼的较量为题材,第二则因情节曲折、寓意深刻成为传世经典。
思想内涵
故事通过屠户从“投骨避狼”到“持刀毙狼”的过程,阐明对待恶势力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狼的“假寐诱敌”与“隧入攻后”展现其“黠”,而屠户“暴起劈首”“断股毙之”则体现人的“勇”与“智”。作者以“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嘲讽恶势力的徒劳,也暗含对现实中贪官污吏、奸猾小人的影射。
这篇不足200字的短文,以极简笔墨勾勒出一场生死较量,成为中国文学中“以弱胜强”“智勇克敌”的经典隐喻。其语言凝练传神,如“眈眈相向”“意暇甚”等细节,将狼的凶残与伪饰刻画得入木三分,至今仍是中学语文教材的必选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