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案例,结合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分析如下:
1. 法律定性: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正在实施强奸(严重暴力犯罪),刘某为反抗侵害使用剪刀捅刺张某,属于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行为。
2. 特殊防卫权适用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张某的强奸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刘某的防卫即使造成张某重伤,仍适用特殊防卫规定,不构成防卫过当。
3. 结论
刘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且针对强奸犯罪可行使特殊防卫权,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选项 B(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
其他选项辨析:
A(故意伤害):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与故意伤害有本质区别。
C(防卫过当):仅适用于一般防卫,特殊防卫无限度要求。
D(故意杀人未遂):主观上无杀人故意,客观上属合法防卫。
提示:司法实践强调对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对反抗强奸等严重犯罪的防卫行为,司法认定倾向于放宽限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