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待业党员的党费,应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更新时间:2026-06-22 07:10:24 栏目: 题库
更新时间:2026-06-22 07:10:24 栏目: 题库
关于待业党员的党费收缴标准,这是一个非常具体且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解读和通知,待业党员的党费收缴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每月以工资收入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税后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
关键在于理解“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税后收入”这一计算基数。
对于待业党员,由于其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党费收缴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待业党员通过打零工、短期合同、自由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有相对固定或连续的月收入,则:
计算基数:以上月税后的全部收入为计算基数。
交纳比例:与在职党员相同,根据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
每月税后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 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 2%。
如果待业党员确实没有稳定收入(例如,长期找不到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这是参照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和享受低保的党员的标准来执行的。
预备期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找到工作后:一旦重新就业并有固定工资收入,应于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在职党员的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主动申报:待业党员应主动、如实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收入情况。
党支部核实:党支部需要对党员的收入情况进行了解与核实,这既是关怀,也是管理的必要环节。
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其党费计算基数和交纳标准。对于按0.2元交纳的,必须经过党支部研究同意。
定期调整:当待业党员的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也应动态调整其党费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