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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的解析意思和全诗表达了什么

“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

解析意思
这句话出自《左传·成公三年》,是楚国俘虏知罃(zhì yīng)对楚王问话的回答。句中“执事”是对对方的尊称,代指楚王;“衅鼓”是古代杀牲以血涂鼓的祭祀仪式,这里指处死;“即戮”指接受本国刑戮。全句意为:您不杀我取血涂鼓,让我回到晋国接受诛戮,这是您的恩惠。此话体现了知罃在困境中不卑不亢、恪守礼义的态度,既承认对方的优待,又表明自己回国后甘受国法的立场。

上下句背景
上文是楚王问知罃如何报答自己,知罃答以“无怨无德,不知所报”;楚王再问,知罃便以此句回应,强调若回国后能被君主依法处置,亦属幸事,并后续表明若晋国赦免自己,将尽责于国事、不徇私情。下文则详细陈述了他回国后尽忠职守的立场。

诗人介绍
此句并非出自诗歌,而是《左传》所载历史对话。《左传》相传为春秋末期鲁国史官左丘明所作,是一部编年体史书,以叙事精炼、言辞深妙著称,深刻影响了后世文史传统。

全段表达内涵
这段对话展现了春秋时期贵族在战争与被俘情境下的礼义观念与气节。知罃的回答既维护了个人尊严,也体现了对两国君臣关系的尊重——不因私恩背弃本国,也不因被俘失节。整体反映了《左传》中“礼”与“义”的核心思想,即在复杂的政治关系中坚守原则、理性克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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