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在确定了发展对象后,应该向村党委履行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6-07-15 07:59:03 栏目: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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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这是一个非常具体且重要的党务工作问题。在确定了发展对象后,村党支部需要向上级党(工)委(通常是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履行报备和审批手续,而不是向“村党委”(因为村一级党组织通常是党支部或党总支,少数规模极大的村才可能设立党委)。
以下是村党支部需要履行的具体手续和步骤: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定发展对象有严格的程序,必须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才能将其列入发展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形成决议: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
初步确定:会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形成书面决议或初步意见。
党支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上级党委进行书面报告:
《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这是主报告文件,需以党支部正式文件的形式撰写。
内容应包括:
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等)。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及培养考察情况。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情况。
政治审查情况(如果此时已进行)。
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和决议,明确请求上级党委备案。
相关证明材料:
入党申请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思想汇报(选重要的)。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或座谈会记录。
政治审查材料(如果需要)。
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记录的复印件。
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整理成册,正式报送至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党(工)委。
上级党委在收到党支部的备案材料后,会进行审查:
组织部门审核:通常由乡镇党委的组织委员或组织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程序的合规性。
党委会审议(或负责人审批):审核通过后,提交党委会进行审议,或者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
下发批复文件:
同意备案:上级党委会向党支部下发 《关于同意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只有收到这个正式批复后,该同志的发展对象身份才被正式确认。
不同意或提出意见:如果上级党委认为不符合条件或材料有问题,会向党支部说明理由,或要求补充材料、重新履行程序。
告知本人: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同意备案的批复后,应及时通知发展对象本人,并对其进行鼓励和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指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应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继续培养考察:纳入发展计划,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政治审查是关键环节:在发展对象备案前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情况通常也需要一并报上级党委。
时间节点: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时间不足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是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所有程序规范、材料真实。上级党委负有审查、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总结一下流程就是:
党支部讨论确定 → 准备备案材料 → 报上级党委备案 → 上级党委审查批复 → 党支部接到批复后执行后续工作。
希望这个详细的解答能帮助您清晰地了解整个手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