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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及标准

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含基本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两类。基本专项扣除即“三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实际缴纳金额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地社保部门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则包含7项,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标准在2023年起提高,直接影响纳税人到手收入。

一、7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条件(2024年)

 

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适用条件 扣除方式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原1000元) 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纳税人 父母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一年内不得变更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原1000元)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前至博士)或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 父母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境外教育需留存录取通知书和签证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原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3000元,每人不超过1500元 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可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需书面协议)
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240个月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本人或配偶) 夫妻一方扣除或双方各扣50%,不得与住房租金同时享受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等城市每月1500元;人口超100万城市1100元;不超100万城市800元 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发生租金支出 由承租人扣除,夫妻同城只能一方扣除
继续教育 学历教育每月400元(最长48个月);职业资格证书当年3600元 境内学历继续教育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 学历教育可由本人或父母扣除;职业资格教育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 医保目录内自付超过1.5万元的部分,限额8万元/年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医疗支出 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支出由父母一方扣除

 

二、关键变化与注意事项

三项扣除标准提高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分别从每月1000元、1000元、2000元提高至2000元、2000元、3000元,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申报时需按新标准填写。以一个有孩家庭为例:夫妻双方各申报1个子女教育(2000元/月)+ 赡养老人(3000元/月),年度可多扣除2.4万元。

申报方式与流程
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操作:

信息无变动: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中选择“一键带入”2023年信息并确认;

需修改/新增:进入对应项目修改信息,例如更换工作城市需调整住房租金标准;

作废项目:如老人去世需删除赡养老人扣除,避免无效申报。

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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