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秦昭王与楚婚”中的“婚”指两国通过王室成员联姻建立的政治同盟关系,具体表现为秦国公主嫁入楚国或楚国公主嫁至秦国,以婚姻形式巩固外交盟约。这种联姻在春秋战国时期是诸侯国间常见的外交手段,本质是以血缘关系绑定政治利益。
从历史背景看,秦楚联姻具有明确的战略意图。秦国自秦穆公时期便有南下联楚以制衡晋国的传统,通过秦岭与丹江、汉水通道维系与楚国的联系。对秦国而言,联合楚国可牵制强大的晋国;对楚国而言,与秦结盟能在北方边境形成安全屏障。《史记·楚世家》记载,秦昭王继位初(前306年)曾“厚赂于楚,楚往迎妇”,即通过嫁女强化秦楚同盟,此时正值楚国在垂沙之战惨败后亟需外援之际。
这种联姻的具体形式在史料中有迹可循。春秋时期秦楚已有两次明确通婚记录:一是秦桓公之女秦嬴嫁与楚共王为夫人,伴随楚司马子庚出使秦国以“拜夫人”;二是秦哀公之女嫁与楚平王(后被平王自娶),其子孙楚昭王继位后,秦国更在吴入郢时出兵相救[7]。至战国时期,秦昭王延续这一传统,通过嫁女与楚怀王建立姻亲关系,《史记·屈原列传》特别强调此次联姻发生在秦楚蓝田之战、丹阳之战后,意在修复两国关系。
需注意的是,“婚”在此处并非泛指一般婚姻,而特指具有政治属性的“王室联姻”。这种婚姻需遵循严格的等级规范:嫁女多为君主嫡女(如秦嬴为秦桓公嫡女、秦景公亲妹),迎娶方需派卿大夫级高官出使(如楚国令尹子瑕聘秦),且婚后双方需履行“聘问”礼节以维持同盟关系。正如《左传》所言,此类联姻本质是“诸侯相结以信,婚姻以成”的政治行为,而非单纯的家庭结合。
从实际效果看,秦昭王时期的联姻并未带来长久和平——秦楚在黄棘会盟(前304年)后仅六年便再度兵戎相见,楚怀王更因赴秦会盟被扣押至死。这揭示出春秋战国时期“婚姻盟约”的脆弱性:当战略利益冲突时,血缘纽带往往让位于现实政治。但即便如此,秦楚仍保持着数百年联姻传统,楚顷襄王继位后仍娶秦女为后,可见这种外交形式在列国博弈中的特殊价值。
综上,“婚”在此处是春秋至战国时期贵族政治的典型符号,它将女性转化为外交筹码,通过“嫁女-纳质-聘问”的仪式链条,构建起表面温情实则功利的国家关系。理解这一概念,需跳出现代婚姻观念,置于“邦交以婚姻为纽”的先秦政治语境中——正如《尔雅》对“婚”的定义:“妇之父为婚”,婚姻本质是父权政治在国际关系中的延伸
时的基本解释
时(時)
⒈ 一切事物不断发展变化所经历的过程:时间。时不我与。
⒉ 较长的时间:时代。古时。
⒊ 泛指一段时间:时光。时令。时分。
⒋ 现在的,当前的:当时。时下。时务。时宜。
⒌ 常常:时常。学而时习之。
⒍ 一年中的一季:时序。四时如春。
⒎ 旧时的记时单位,一昼夜十二分之一为一“时辰”,深夜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为“子时”,中午十一点至一点为“午时”。
⒏ 现在的记时单位,一昼夜的二十四分之一:时钟。时差()。
⒐ 某一时刻:按时上班。
⒑ 不定时,有时候:时而。时阴时晴。
⒒ 机会:时机。待时而动。
⒓ 姓。
days、hour、occasionally、opportunity、seanson、time
time, season; era, age, peri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