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y

更新时间:2026-06-20 04:48:52   栏目: 英语词典

“Jury”(发音:英 /ˈdʒʊəri/,美 /ˈdʒʊri/)是一个多词性英语词汇,核心含义围绕“由普通公民组成的裁决或评审团体”展开。作为名词时,它最常见的法律含义是陪审团,即“法院中判定事实或被告是否有罪的平民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分为大陪审团(23人,决定是否起诉)和小陪审团(6-12人,参与审判并裁决 guilt 或赔偿责任)。例如:“The jury convicted Mr. Hampson of all offences.”(陪审团裁定汉普森先生的全部罪名成立)。此外,它也可指竞赛评委会,如“I am not surprised that the jury chose to award this novel the prize.”(评委会授予这部小说奖项,我并不惊讶)。

作为动词时,“jury”主要用于美式英语,意为评审、评判,如“An award-winning artist was invited to jury the exhibition.”(一位获奖艺术家受邀评审该展览)。作形容词时,它表示“临时应急的”,常见搭配“jury-rigged”(临时拼凑的),尤其用于航海语境中的“临时索具”。

该词的文化特殊性体现在法律短语中,例如“trial by jury”(陪审团审判)是英美司法体系的核心制度,而“The jury is out”则是日常用语,意为“某问题尚无定论”,如“The jury is out on whether or not this is true.”(这是否属实尚无定论)。值得注意的是,中文常译为“陪审团”,但部分观点认为更准确的译法应为“临时公民裁判团”,以强调其平民性和临时性特征。

在考研英语中,“jury”常出现在法律或社会议题的阅读材料中,与“verdict”(裁决)、“deliberation”(审议)等词搭配出现,例如“After long and intense deliberations, the jury reached a verdict.”(经过长时间紧张审议,陪审团达成裁决)。掌握其多义性和搭配用法,有助于理解法律场景和日常表达的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