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鹿
更新时间:2026-08-14 00:17:08 栏目: 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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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讼鹿[ sòng lù ]
⒈ 《列子·周穆王》:“郑人有薪于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不胜其喜。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顺涂而咏其事。傍人有闻者,用其言而取之。既归,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得鹿而不知其处;吾今得之,彼直真梦者矣。'室人曰'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讵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梦真邪?'夫曰:'吾据得鹿,何用知彼梦我梦邪?'薪者之归,不厌失鹿。其夜真梦藏之之处,又梦得之之主。爽旦,案所梦而寻得之。遂讼而争之,归之士师。”后以“讼鹿”为计较名利得失之典。
引证解释
⒈ 后以“讼鹿”为计较名利得失之典。
引:《列子·周穆王》:“郑 人有薪於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不胜其喜。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顺涂而咏其事。傍人有闻者,用其言而取之。既归,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得鹿而不知其处;吾今得之,彼直真梦者矣。’室人曰‘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梦真邪?’夫曰:‘吾据得鹿,何用知彼梦我梦邪?’薪者之归,不厌失鹿。其夜真梦藏之之处,又梦得之之主。爽旦,案所梦而寻得之。遂讼而争之,归之士师。”
宋 宋祁 《昼寝》诗:“梦柯向费论荣辱,讼鹿何烦竞有无。”
讼的基本解释
讼(訟)
⒈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讼事。讼案。讼词。
⒉ 争辨是非:争讼。聚讼纷纭。
⒊ 自责:自讼。
⒋ 古同“颂”,颂扬。
bring a case to court、dispute
形声:从讠、公声
accuse; argue, dispute; litigate
讼的拼音:sòng(ㄙㄨㄥˋ)
讼字取名义指自信,敏锐,稳重之义;
起名讼配什么字最好?讼配什么字最好男孩可配道、乾、泳、玺、向等字起名大气好听的。女孩讼字配什么字好听可配芒、於、娱、唱、妩等字起名最好听。
讼字起名没有名字,该字不适合或很少用来起男孩名
讼字起名没有名字,该字不适合或很少用来起女孩名
訟【酉集上】【言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䛦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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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
⒈ 哺乳动物,四肢细长,尾短。雄鹿头上有树枝状的角。毛多为棕褐色,有的有花斑或条纹。听觉和嗅觉都很灵敏。种类很多,常见的有梅花鹿、水鹿、白唇鹿、马鹿等。
⒉ 方形的粮仓:“市无赤米,而囷鹿空虚。”
⒊ 粗,粗劣:鹿裘。鹿布。鹿床。
⒋ 姓。
deer
象形
deer; surname; KangXi radical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