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更新时间:2026-06-05 02:17:13 栏目: 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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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兵役法[ bīng yì fǎ ]
⒈ 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履行军事义务的法律制度。
英:military service law;:
引证解释
⒈ 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
兵的基本解释
兵
⒈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没有沾血,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
⒉ 战士,军队: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见(指武装冲突)。
⒊ 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兵法。兵家。兵机。兵衅(战争的争端)。兵书。兵谏(进谏时以武力要挟,迫使必从)。兵荒马乱。兵贵神速。
arms、soldiers
卒
会意:从丘、从八
soldier, troops
兵的拼音:bīng(ㄅ一ㄥ)
兵字取名寓指骁勇善战、有谋略、取义成仁之意。中性字,用字频率为百分名字中使用了895次。
兵字取名义指儒雅,活泼,可爱之义;
起名兵配什么字最好?兵配什么字最好男孩可配虔、席、计、第、团等字起名大气好听的。女孩兵字配什么字好听可配霏、丹、妙、菲、韵等字起名最好听。
兵【子集下】【八部】 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唐韻》甫明切《集韻》《韻會》晡明切《正韻》補明切,丙平聲。《說文》械也。《增韻》戎器也。《世本》蚩尤以金作兵。兵有五,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
又執兵器從戎者曰兵。《禮·月令》命將帥選士厲兵。《周禮·夏官》中秋敎治兵。《廣韻》戎也。
又擊敵曰兵之。《左傳·定十年》公會齊景公于夾谷,齊犁彌使萊人以兵劫公。孔子以公退,曰:士兵之。《註》命士官擊萊人也。
又《禮·曲禮》死曰兵。《註》言能捍國難爲所殺者,謂爲兵也。
又必良切,音浜。《詩·衞風》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史記·天官書》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白虎通》武王望羊,是謂攝揚。盱目兵,天下富昌。◎按兵古音必良切,自《魏·王粲·刀銘》相時隂陽,制兹利兵。始與淸、呈、形、靈爲韻。《思王·孟冬篇》武官誡田,講旅統兵。與淸、停爲韻。《贈丁儀王粲》詩:皇佐揚天惠,四海無交兵。與淸、城、名、聲爲韻。《明帝·苦寒行》雖有吳蜀,春秋足耀兵。與齡、纓爲韻。
又《韻補》叶犇謨切,音逋。《道藏歌》解帶天皇寢,停駕高上兵。玉眞啓角節,翊衞自相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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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
⒈ 服兵务,从军:从役。现役。
⒉ 战事:战役。
⒊ 服劳力之事:劳役。徭役。
⒋ 使唤:役使。奴役。
⒌ 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仆役。杂役。
battle、labour、servant、service、use as a servant
会意
service; a servant, laborer; to serve
法的基本解释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