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
更新时间:2026-07-08 21:14:17 栏目: 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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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法眼[ fǎ yǎn ]
⒈ 佛教指能认识到事物真相的眼力,泛指敏锐深邃的眼力。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五眼”之一。谓菩萨为度脱众生而照见一切法门之眼。
引:《无量寿经》卷下:“法眼观察,究竟诸道。慧眼见真,能渡彼岸。”
慧远 义疏:“智能照法,故名法眼。”
宋 苏轼 《十八大阿罗汉赞·阿氏多尊》诗:“各研於心,得法眼正。”
清 俞樾 《茶香室三钞·佛肉眼见四十里》:“佛氏五眼:一曰肉眼,二曰天眼,三曰慧眼,四曰法眼,五曰佛眼。”
⒉ 指敏锐、精深的眼力。
引:明 屠隆 《綵毫记·预识汾阳》:“李先生 人天法眼,説此人奇伟必是不凡。”
《儒林外史》第四回:“我这老师看文章是法眼,既然赏鉴令郎,一定是英才可贺。”
鲁迅 《呐喊·明天》:“王九妈,你有年纪,见的多,不如请你老法眼看一看。”
国语辞典
法眼[ fǎ yǎn ]
⒈ 五眼之一。能分明的洞观,一切因缘生起的诸现象。
引:《五灯会元·卷一·释迦牟尼佛》:「吾以清净法眼、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正法,将付于汝,汝当护持。」:
⒉ 尊称他人的眼识正确。
引:《文明小史·第六十回》:「老兄具这样的法眼,钦佩得很,将来倒要时常请教请教。」:
英语:discerning eye
法的基本解释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法的拼音:fǎ(ㄈㄚˇ)
法字取名寓指公正、严明之意。中性字,用字频率为百分名字中使用了1212次。
法字取名义指聪颖,成功,温柔之义;
起名法配什么字最好?法配什么字最好男孩可配鹤、霆、昭、誉、万等字起名大气好听的。女孩法字配什么字好听可配嫔、碟、芒、於、娱等字起名最好听。
法【巳集上】【水部】 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法也。《書·呂》惟作五虐之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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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⒈ 人和动物的视觉器官:眼睛。眼底。眼力。眼色。眼神。眼帘。眼目。眼疾手快。
⒉ 见识,对事物的看法:眼光远大。眼界开阔。
⒊ 孔洞,窟窿:炮眼。针眼儿。泉眼。
⒋ 关节,要点:节骨眼儿。字眼儿。
⒌ 戏曲中的节拍:一板三眼。
⒍ 当前:眼前利益。眼下。
⒎ 量词:一眼井。
⒏ 围棋术语,一方子中所留的空儿,在这个空儿中对方不能下成活棋。
aperture、eye、key point、look、small hole
形声:从目、艮声
eye; eyelet, hole, ope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