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党支部刻章的相关要求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6-06-21 05:34:03 栏目: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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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关于党支部刻制印章的相关要求,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和规范的问题。根据党内法规和惯例,党支部刻章需要遵循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
以下是党支部刻章的主要要求和流程:
成立依据:党支部必须是经上级党委(具有审批权限的)正式批准成立的。刻章的依据就是这份成立批复文件。
名称规范:印章所刻的名称必须与上级党委批复文件中的党支部全称完全一致,不能使用简称或俗称。例如:“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支部委员会”。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党支部印章。
提出申请:由党支部或其所在单位向上级党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说明刻制印章的理由(通常是新成立党支部)和印章的全称。
上级党委批准: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下级党支部出具一份 《刻制印章介绍信》 或 《关于同意刻制党支部印章的批复》 文件。这份文件是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刻章的“许可证”。
特别提醒:有时上级党委在批准成立党支部的批复文件中,会直接写明“请持本文件到指定地点刻制印章”,这种情况下,该成立批复文件就等同于刻章许可。
党支部印章有统一的规格和样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
形状:圆形,中央刊党徽。
规格:
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支部)的印章,直径一般为4.2厘米。
有些地方或单位对非常设机构的党支部印章可能规定为4.0厘米,但4.2cm是通用标准。
文字:
沿印章上半圆环排布机构名称,如“中国共产党XXX公司”。
沿印章下半圆环排布“支部委员会”字样。
使用简化的宋体字,自左向右环形排列。
材质:一般为原子印或光敏印,以确保印迹清晰、耐用。
指定地点刻制:必须持上级党委的批准文件(介绍信或批复),到公安机关备案认可的正规刻章点进行刻制。不能随意找路边小店刻制。
公安备案:刻章点刻制完成后,通常会协助或指导完成在公安机关的备案手续。这是法律要求的,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刻制完成后,印章的管理同样重要:
专人保管:党支部印章必须由指定专人(通常是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指定的可靠党员)负责保管,存放在保险柜或加锁的抽屉中,确保安全。
严格使用审批: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通常需要经党支部书记批准,或在支部书记授权范围内由保管人审核后用印。所有用印情况都要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包括用印事由、日期、批准人、经办人等。
使用范围:党支部印章主要用于以支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报告、公函、介绍信、党员证明、以及其他需要以组织名义办理的事务。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上用印。
印章停用:如果党支部因调整、合并或撤销而不再存在,其印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交上级党委封存或销毁,同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核心:先批准,后刻章。没有上级党委的正式批文,绝对不能刻。
流程:党支部申请 → 上级党委批准并开具介绍信 → 到公安指定刻章点刻制 → 公安备案。
规格:圆形,直径4.2cm,刊党徽,宋体字,名称与批复一致。
管理:专人保管,审批使用,登记在册,安全存放。
如果您是具体经办人,最稳妥的做法是:首先咨询您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他们会提供最准确、最符合当地规定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