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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应计入组织生活会党员总人数吗?

更新时间:2026-05-16 16:43:17   栏目: 题库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预备党员应计入组织生活会的党员总人数。

理由如下:

党员身份的界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相同。因此,预备党员是党员队伍的一部分。

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因此预备党员必须参加。

统计人数的目的: 组织生活会统计党员总人数,主要是为了确定应到会党员人数,并以此为基础计算会议有效性和相关表决的基准。虽然预备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没有表决权,但他们作为必须参会的成员,其人数应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中。在统计“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时,则需要单独列出,将预备党员排除在外。

总结:

在计算组织生活会的“应到会党员人数”或“党员总人数”时,必须包括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在进行需要表决的事项时(如民主评议党员中的测评投票等),需要明确“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此时预备党员不计入内。

因此,在您筹备组织生活会时,无论是通知会议、统计到会情况,还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参会人数,都应将预备党员计入党员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