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党费收缴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的(组电明字 2017 5号)文件吗?
更新时间:2026-05-28 00:35:19 栏目: 题库
更新时间:2026-05-28 00:35:19 栏目: 题库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党费收缴依据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是的,目前全国范围内党费收缴工作的核心依据,仍然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于2017年4月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组电明字〔2017〕5号)。
这份文件是目前关于党费收缴最权威、最详细的规定,它并未被废止,依然是各级党组织执行党费收缴工作的根本遵循。
为了帮助您更全面地理解,这里对相关情况做一些说明:
文件的核心内容(摘要):
计算基数:明确了党费的计算基数为“每月工资收入”中的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部分。具体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收入。
收缴比例:规定了分档累计的计算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特殊群体: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失业党员等群体的党费收缴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后续的补充和强调:
自2017年以来,中组部或地方组织部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过一些通知或答复,对5号文件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例如,关于绩效工资、年终奖等一次性收入是否计入基数的解释)。
但这些后续文件都是对 (组电明字〔2017〕5号) 的补充和解释,并未改变其核心原则和框架。
总结:
(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是目前党费收缴工作正在执行的、有效的核心文件。 如果您是党员,需要计算和缴纳党费,应以此文件及其后续的相关解释为准。
建议: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具体的细节,或对个人情况的适用有疑问,最可靠的方式是:
咨询您所在的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他们掌握最新的、适用于本地区或本系统的具体执行口径。
您也可以在共产党员网等官方渠道查询该文件的公开内容及相关解读。
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