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有什么要求?
更新时间:2026-05-15 20:17:00 栏目: 题库
更新时间:2026-05-15 20:17:00 栏目: 题库
好的,关于“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的具体要求,这里为您梳理了最核心和详细的规定。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表彰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是荣誉,也是肯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精神,主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党龄要求
核心标准:截至当年7月1日(即建党纪念日),党龄达到50周年。
党龄计算: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开始算起。
表现要求
必须是一贯表现良好的中共党员。
“一贯表现良好”是一个综合性评价,通常指能够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健在要求
纪念章应颁发给截至当年7月1日健在的党员。
除了上述核心要求,还有一些具体情况的处理细则:
党龄计算的具体方式:
党龄达到50年,是指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到当年7月1日,时间跨度达到50周年。例如,在2024年,党龄计算就是截至2024年7月1日满50年。
对于因各种原因失联一段时间后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其党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关于“一贯表现良好”的界定:
这通常由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进行综合考察和认定。
一般来说,只要没有受过严重的党纪处分,或者虽有处分但已过影响期且后期表现良好,都可以被认为是“一贯表现良好”。
对于正在被纪检部门调查或处于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通常暂不颁发。
特殊情况处理:
当年去世的党员:对于在当年1月1日至7月1日期间去世的党员,如果其生前已符合颁发条件,纪念章可以追授,通常由其家属代领。
流动党员:流动党员的纪念章,原则上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负责统计和申报、颁发。
出国(境)的党员:由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联系和办理。
统计摸底:每年年初,基层党支部会开始统计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老党员。
审核公示:对统计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申报审批:将审核后的名单逐级上报至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审批。
组织颁发:通常在“七一”建党节前后,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举行仪式、上门走访等多种庄重简朴的形式颁发纪念章。
总而言之,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需要满足三个硬性条件:健在、党龄满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这是一项崇高的荣誉,体现了党中央对老党员的关怀和褒奖,也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精神激励。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条件,建议主动与所在党支部或单位的老干部工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