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要办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6-08-12 21:52:02 栏目: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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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这是一个关于党内组织工作的具体程序问题。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总的原则是:必须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决定。 具体手续和流程如下:
成立新组织通常发生在新建单位、机构,或因党员人数增加需要调整组织设置等情况。
1. 基本前提条件: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这是成立党支部的最低人数要求)。
对于成立更高层级的党组织(如党委、党组),有相应的党员规模、机构设置和管理需要。
2. 一般流程:
第一步:酝酿与请示
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或上级党组织指定的负责人进行酝酿。
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
说明成立新党组织的理由和必要性。
本单位或部门的党员人数、基本情况。
拟成立党组织的名称、组织架构(如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人数等)。
拟任党组织负责人的人选建议(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二步:审核与批复
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成立条件是否具备、理由是否充分、设置是否合理、人选是否符合条件等。
上级党组织经集体讨论后,作出书面批复。批复是成立新组织的法定依据,会明确是否同意成立,以及同意成立的党组织全称、委员会组成名额等。
第三步:选举与报备(主要针对需要选举的党组织,如党支部、党委)
获得批复后,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委员会(如支部委员会)。
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上级党组织通常会再次下发批复,对选举结果予以确认。
第四步:宣布与运行
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即可正式宣布新党组织成立,并开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特殊情况:
对于党组的成立,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直接决定。
对于临时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成立,无需选举。
撤销党组织通常发生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或撤销、党员人数减少不符合设立条件等情况。
1. 基本前提条件:
该组织所在的单位或机构已被撤销、合并。
该组织因党员流动等原因,正式党员人数长期不足3人,无法正常开展活动。
因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撤销。
2. 一般流程:
第一步:调查与提议
可以由该党组织自身提出,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在调查了解情况后直接提出。
第二步:研究决定与批复
上级党组织对撤销事宜进行认真研究,必要时听取该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上级党组织经集体讨论后,作出撤销该党组织的决定,并下发正式文件。文件需明确撤销的理由和党组织名称。
第三步:善后工作
这是撤销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环,主要包括:
处置党组织资产:如党费、办公设备等。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将该组织所有党员的组织关系妥善转移到新的、指定的党组织,确保党员“有家可归”,不能出现“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归档留存资料:将该党组织的全部文件、档案、记录、印章等,整理造册后移交上级党组织或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