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党支部需要那些程序?
更新时间:2026-07-15 07:05:35 栏目: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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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关于新成立党支部的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整个过程应在其上级党组织(以下简称“上级党委”)的全程指导下进行。
这个阶段的核心是确认成立党支部的必要性和条件,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
确认成立条件:
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
党员组织关系(即正式关系)应已转入或正在转入拟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区域。
如果党员不足3人,应由上级党委协调,与邻近单位、部门的党员联合组建党支部。
成立筹备组(可选但建议):
如果党员人数较多(例如超过5人),可以指定1-2名党员(通常是党员骨干)组成筹备组,负责后续的联络、材料准备和会议组织工作。
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由筹备组或党员代表向上级党委提交《关于成立XX(单位名称)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内容应包括:
本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
现有党员人数、名单及组织关系转入情况。
成立党支部的理由和必要性。
拟任的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如有)。
上级党委批复:
上级党委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下发《关于同意成立XX党支部的批复》的正式文件。
只有收到这个批复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选举工作。
这个阶段的核心是充分发扬民主,确定支部委员会的候选人。
确定支部委员会设置:
根据党员人数决定是否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员7人以上的,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包括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
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
酝酿和提名候选人:
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党员充分讨论、民主推荐支部委员(或书记)候选人。
候选人应具备党性强、作风正、有能力、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品质。
候选人名单应报上级党委审查同意。
这是整个流程中最核心的环节,必须严格遵循选举程序。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或上级党委指定的党员主持。
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大会议程:
主持人报告党员到会情况,宣布会议有效。
宣读上级党委同意成立党支部及候选人的批复。
通过选举办法(举手或投票表决)。
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
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设立支委会的,先选举出支部委员。
不设支委会的,直接选举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
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如设支委会):
由新当选的支部委员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会议一般由上级党委指定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
选举完成后,必须将结果报请上级党委批准,选举结果才正式生效。
提交书面报告:
新成立的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交《关于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到会党员情况。
选举方式、选票统计结果(附选票统计表)。
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得票数。
第一次支委会选举的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上级党委审批与批复:
上级党委对选举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下发《关于同意XX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至此,新党支部正式成立,开始履行职责。
刻制印章:凭上级党委的批复文件,到指定机构刻制党支部印章。
设立账户与活动场所:根据需要,办理相关事务,建立“党员活动室”。
归档备案:将所有成立过程的文件(请示、批复、选票、报告等)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