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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的解析意思和全诗表达了什么

更新时间:2026-06-30 15:37:10   栏目: 知识库

“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并非诗句,而是清代律法条文片段,出自《大清律例》或相关司法文献。其含义解析如下:

解析意思:
这条法令规定:对于强盗(大盗)案件,若未造成杀人后果,且同谋人数较多的,只将主谋的一两人判处“立决”(立即处死);其余从犯则经(审案程序后)判处流放、徒刑等较轻刑罚。这体现了清代对群体性犯罪区分首从、严惩主犯的司法原则。

上下句与出处:
该条文并非独立成诗,常见于清代律例或奏议。其上下文通常涉及对其他犯罪情节的补充规定,例如:

前文可能界定“大盗”标准或杀人情节的处理;

后续条文可能说明“余犯”的具体量刑,如“余经秋审酌减”等。

诗人与背景:
此文本无特定诗人,属清代法律文书,可能与清代律学家、刑部官员如沈家本(清末修订律法代表)或徐宏先等编纂律例者有关。若需文学化参照,可联系清代反映司法的诗歌,如:

郑板桥《私刑恶》揭露司法黑暗;

袁枚《示县吏》关注民生律法。

表达主旨:
该条文本身是工具性律法,但若置于历史语境,可折射清代司法特点:

维护统治:通过严惩首犯威慑群体犯罪;

刑罚节制:避免过度株连,体现“区分首从”的刑法传统;

时代局限:仍属封建刑法,需结合具体案例审视其执行中的公正性。

如需进一步探讨清代法制诗歌或具体法令背景,可提供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