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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的解析意思和全诗表达了什么

更新时间:2026-07-12 00:10:48   栏目: 知识库

诗句解析:“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意为:如果有做坏事违犯法纪或尽忠行善的人,应该交给主管部门评定赏罚,以彰显陛下公正严明的治国态度。其中“作奸犯科”指为非作歹、违法乱纪,“忠善者”指忠诚善良的人,“有司”指专职官员,“昭”意为彰显。此句强调依法办事、赏罚分明的重要性。

全诗表达:此句出自诸葛亮《出师表》(非“诗”,为表文),全文表达了诸葛亮对蜀汉后主刘禅的谆谆告诫和北伐前对朝政的周密安排,核心是劝勉刘禅亲贤远佞、严明赏罚、励精图治,以完成兴复汉室的大业。文中贯穿了诸葛亮的忠诚、忧患意识及法治思想。

上下文:
上句: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下句: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诗人简介:诸葛亮(181—234),字孔明,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此文为建兴五年(227年)他率军北伐曹魏前写给后主刘禅的奏表,言辞恳切,体现了其鞠躬尽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