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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的解析意思和全诗表达了什么

更新时间:2026-06-27 12:48:51   栏目: 知识库

您引用的这段话并非出自某首诗歌,而是出自三国时期魏国思想家、音乐家嵇康的著作《声无哀乐论》。这并非诗句,而是他关于音乐美学的一篇著名哲学论文中的核心观点。

对这段话的解析:

原文节选(上下文更清晰):
“声音自当以善恶(按:这里“善恶”指声音的好坏、美否,即音乐的形式技巧)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

分句解析:

“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
意思是:音乐(声音)本身应该以其本身的形式美(如和谐、节奏、技巧等)作为评判标准,这与(听众心中产生的)哀乐情感没有直接关系。嵇康认为,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形式,其“善恶”(好听与否)是物理属性和艺术形式问题,不包含主观的哀乐情感。

“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
意思是:哀乐情感应该是因为人内心先有情感积淀,然后被触发而产生的,并非系属于音乐本身。嵇康强调,人的情感是主体固有的,音乐只是一种触发媒介(“导引”),而不是情感的来源。

核心思想:
嵇康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即音乐是客观的、自律的实体,不包含情感内容;而情感是主观的、听者固有的。这与传统儒家认为音乐承载社会伦理和情感(如“治世之音安以乐”)的观点针锋相对,强调艺术的独立性和审美的个人性。

全篇《声无哀乐论》表达的主旨:

全文通过虚拟的“秦客”(儒家代表)与“东野主人”(嵇康自况)的八次辩难,系统阐述了:

音乐的本质是自然的声音,与自然现象一样客观存在(“天地合德,万物资生”)。

音乐与情感的关系是“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音乐只有“平和”或“不平和”之分,能引发人内心固有的情感,但本身并无哀乐。

批判儒家将音乐政治化、道德化的倾向,主张将音乐从社会功利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回归其艺术本体。

强调审美主体的作用,同样的音乐可能引发不同情感,是因为听者心境不同。

诗人嵇康简介:

嵇康(223-262年),字叔夜,三国魏谯郡铚县(今安徽濉溪)人,“竹林七贤”精神领袖。他是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音乐家。其文风清峻,思想叛逆,崇尚老庄,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除《声无哀乐论》外,另有《与山巨源绝交书》《养生论》等名篇。他精通音律,创作《长清》《短清》等琴曲,临刑前弹奏《广陵散》成为千古绝响。最终因得罪司马氏政权而被杀。

上下句补充(摘自《声无哀乐论》邻近段落):
在您所引段落附近,嵇康常用类似句式阐明观点,例如前文有:“夫哀心藏于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 后文有:“夫声音虽有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 均是为了反复论证声、情二分的核心命题。

总结:
您所问的这段话是嵇康《声无哀乐论》中关于音乐本体与情感主体相分离的典型论述,全文旨在打破音乐与情感、政治的直接对应关系,强调艺术的独立性与审美的自主性,体现了魏晋时期艺术自觉和哲学思辨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