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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也天只!不谅人只!“的解析意思和全诗表达了什么

更新时间:2026-05-20 23:32:05   栏目: 知识库

“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出自先秦诗歌《诗经·鄘风·柏舟》,是一首表达爱情自主、反抗父母之命的诗。以下是详细解析:

一、诗句解析

原文上下句
上句: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
下句: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注:全诗共两章,此为第一章末尾名句,第二章结构相似,复沓强化情感。)

字面意思
“母啊!天啊!你们竟然如此不体谅我的真心!”
“只”(zhǐ)是先秦感叹词,相当于“啊”。“谅”指理解、体谅。

内涵
诗人以少女口吻呼告母亲和苍天,表达对爱情誓死不渝的决心,以及对母亲干预婚姻的悲愤与无奈。其中“天”的呼唤,既是对命运的抗争,也隐含在父权社会中女性缺乏自主权的绝望。

二、全诗主旨

《柏舟》以河中飘荡的柏舟起兴,塑造了一位坚守爱情、反抗礼教约束的女性形象。她心有所属(“实维我仪”),誓言至死不变(“之死矢靡它”),却因母亲(或家庭)的反对而陷入痛苦。全诗通过强烈呼喊,展现了先秦时期个人情感与家庭伦理的冲突,歌颂了爱情的忠贞,也折射出古代婚恋中女性自主权的缺失。

三、诗人与背景

诗人
《诗经》为集体创作,多源自民间歌谣。此诗作者不可考,可能是一位民间女子或其情感代言者。

背景
先秦时期婚姻需“父母之命”,《柏舟》反映了当时青年自主择偶与礼教规范的矛盾。汉代《毛诗序》附会为“共姜自誓”(寡妇守节),但现代学者多视其为爱情诗,属于《诗经》“鄘风”地域(今河南北部)的民间作品。

四、诗歌意义

文学价值
以直白呼告抒发激烈情感,开创了中国爱情诗“抗争”主题的先河,对后世《孔雀东南飞》等作品有深远影响。

社会意义
揭示了早期社会婚恋伦理问题,体现个体意识的觉醒,具有人文关怀价值。


附原诗第一章全文参考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