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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4文件解读

更新时间:2026-06-24 18:15:39   栏目: 知识库

2024年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聚焦先进制造业,延续并细化了结构性减税设计。根据《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政策核心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执行期限至2027年底。与2023年相比,2024年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资格认定、申报流程和分支机构管理规则,形成更精准的政策落地体系。

一、适用主体与核心条件

1. 企业范围
仅限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需同时满足:

资质要求:2024年内具备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行业属性:所属行业需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销售占比:2023年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不含增值税),委托加工中仅受托方加工费可计入制造业销售额。

2. 排除情形

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已于2023年底到期,2024年不再延续。

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

二、申报与享受时限

1. 申报时间窗口

 

企业类型 申报时段 截止时间
2023年名单企业(续报) 2024年7月起每月1-10日 2025年4月10日
新申请企业 2024年9月起每月1-10日 2025年4月10日

 

2. 政策享受期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分两类: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续证企业。

2024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包括全年资格有效、到期续证成功及2024年新认定企业。

:2024年12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2025年1月申报时补提2024年全年加计抵减额,无需追溯调整前期申报表。

三、分支机构管理规则

1. 汇总纳税企业
由总公司汇总计算销售额及占比,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

2. 非汇总纳税企业
总公司与分支机构需分别计算销售占比,各自申请资格。总公司不符合条件时,分支机构仍可独立申请。

操作要点:分支机构需由总公司统一填报《2024年度申报表(非法人分支机构)》,补充分支机构名称及信用代码。

四、风险防控与合规要点

1. 销售额计算风险

委托加工中,委托方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收入,受托方仅加工费可计入。

需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代码填报产品销售额,系统自动校验占比。

2. 动态监管要求

企业更名、迁移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信息变更后重新申请。

以虚假信息获资格者,税务部门追缴减免税款并按《税收征管法》处罚。

3. 会计处理规范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贷:其他收益

实际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部分)

五、政策衔接与叠加选择

2024年政策延续至2027年,与工业母机(15%)、集成电路(15%)政策并行,但不可叠加享受。企业需按“最优抵减比例”选择适用政策,例如同时符合先进制造业和工业母机条件时,优先选择15%抵减比例。

提示:2025年新政已强化研发投入、信用状况等要求(如36个月内无偷税记录),建议企业提前规划资质维护与税务合规。

企业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实时跟踪申报进度,确保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所有申请流程<cite data-id